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或其他清寒證明者
國小前一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90分以上、國中85分以上
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獎助金額
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6仟元整。
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5仟元整。
錄取名額為國中15名、國小15名,合計45名為原則;另獎助名額及金額,本會得視情況需要機動調整。
申請表件:
(一)申請表 。
(二)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