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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立古坑國民中小學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外聘管理員簡章公告

  • 發布單位:縣立古坑國中(小)
  • 資料來源:縣立古坑國中(小)

雲林縣立古坑國民中小學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外聘管理員簡章

壹、依    據:本校體育發展委員會決議

貳、職務名稱:雲林縣古坑國民中小學宿舍管理員

參、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肆、性    別:男性(管理男學生宿舍)

伍、敘薪標準:按月計酬,每月新臺幣34,916元整(含備勤加班時間)

陸、工作地點:雲林縣立古坑國民中小學(雲林縣古坑鄉朝陽村朝陽路2號)

柒、工作內容:

一、為臨時性、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

二、本職務為學生宿舍管理員(俗稱舍監)負責宿舍行政事務及協助住宿學生生活輔導(含宿舍各項財產、物品、設備等維護報修及請購)。

三、維護宿舍安全、環境衛生及設施之完整(含巡視設施現況、注意宿舍人員進出狀況)。

四、每日學生早晚點名、內務檢查、就寢後實施查舖及臨時疾病或事故之處理(含受理學生請假事宜、定期進行打掃工作)。

五、舍監應將每日點名、巡查及檢查狀況登載於宿舍工作日誌備查並每日陳核,同時完成簽到退。

六、上班時間18時00分至20時00分需督導住宿學生晚自習。

七、上班時間24時00分至06時00分需於本校留宿,以便處置突發或緊急事件。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捌、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如有學生住宿,每日18時至翌日06時(通常為每週日至週四)。

二、學期中或寒暑假期間學生無住宿時,得調整上班時間或辦理補、休假等事項。

玖、應聘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三、以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

四、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不得報名甄選。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校務工作調整者。

六、熟悉運動團隊生活管理者及具棒球相關經驗者尤佳。

壹拾、評審須知:

一、請將個人詳細履歷資料(請依所附之「報名表」格式填寫)於簡章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29日16時前送至本校學務處收(雲林縣古坑鄉朝陽村朝陽路2號):

  1.報名表。

  2.自傳。

  3.國民身分證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二、經本校書面審核符合甄選資格者,電話個別通知,擇優面試(111年12月30日10時30分,本校國中部長榮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聯絡人:沈世能主任,聯絡電話:05-5821004*203

壹拾壹、備  註:

一、聘用日期:112年1月1日至112年06月30日止。

二、備取人員在正取人員於111年12月30日13:30報到而放棄、未報到、現職人員解雇、離職時,由本校依備取順位遞補,所需繳交表件內容與期限均與正取人員相同,備取人員未依時限報到者,視同放棄,備取人員備取期限至111年12月30日16時30分止。

三、錄取人員接獲通知後,依規定期限報到,並繳交甄選證、公立醫院合格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未依期限報到者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以棄權論。

四、契約一併於公告日起公告,報名人員可進行審閱,報到當日請繳交契約書。

五、因工作場域係為法律規定需保密之場所,報到人員需繳交保密切結書,並於報到日起14日內繳交無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無法於期限內繳交無警察刑事記證明者,學校可視情形無條件解除契約。

六、本項甄選雇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

七、若本項經費來源縮減或取消,則錄取人員無條件解除契約。

八、錄取人員因證件蒙蔽不實等其他因素,經送銓敘部審定而資格不符致無法完成任用程序者,本校得逕行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涉及刑責,應試者須自行負責。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另行公告之。

𠂭相關報名表件及詳細簡章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