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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聯絡人:體育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王思崎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