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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10學年度輔導員 遴選簡章」

(一)遴選對象:國民中學教育階段音樂組兼任輔導員1名。

(二)輔導員聘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遴選資格:

1、具藝術專長並具有5年以上之實際藝術才能班或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教學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

2、具有中央或地方藝術領域輔導團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

3、其他特殊資歷或條件者,具有證明文件。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以郵戳或電子檔案收訖日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