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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民國91年5月28日臺(91)人(二)字第 91018563號令」,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以臺 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B號令廢止。

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5月25日府教學二字第1100530932號函轉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C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