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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110年模範公務人員、績優公務人員名單1份。

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3月29日府人考一字第1103107517號函辦理。

一、模範公務人員:依據「雲林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發獎牌、證書及新臺幣2萬元或獎品,及給予公假5日(自獲選名單公布之次日起1年內請畢)。

二、績優公務人員:依「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獎勵要點」規定,由本府核發受獎人新臺幣5,000元內禮品(券)。

三、上述人員事蹟簡介刊載於雲林縣政府人事處網頁縣府公告項下,歡迎同仁於110年7月30日前自行下載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