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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下稱本平臺)業新增主管(含上級)機關案件副知及查看所屬機關辦理進度功能,相關案件應依保密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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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 臺(下稱本平臺)業新增主管(含上級)機關案件副知及 查看所屬機關辦理進度功能,相關案件應依保密規定處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總處114年1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208號函辦理。 

二、檢送本平臺操作手冊1份,另有關各機關自行接獲霸凌案件 之通報方式,於本平臺檔案上傳匯入功能尚未建置完成 前,請參考操作手冊相關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