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 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1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9225號函(如 附件)辦理。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 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主旨: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 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1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9225號函(如 附件)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 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