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關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 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檢送銓 敘部民國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 第11457810261號令影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第 114578102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 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檢送銓 敘部民國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 第11457810261號令影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第 114578102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