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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案,本縣教師(含代理教師),自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試辦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 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案,本縣教師(含代理教 師),自114年1月1日至                 115年12月31日試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1月4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7391號函(如附件)暨本府113年11月27日府人考一 字第1133118076A號函(諒             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