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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現職雇員換支薪級對照表」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銓敘部有關「現職雇員換支薪級對照表」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2月31日部法三字第 1135778943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來函所示,民國76年1月14日訂定發布之雇員管理規 則,業經考試院86年12月31日令發布,自87年1月1日廢止,以旨揭對照表係依              該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訂定,已失其依據,無單獨施行必要,爰自即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