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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 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             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 術教育司郭專員,電話:(02)7736-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