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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30022209號函(如主旨)辦理。

二、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114年度終身學習時數及必修課程等事宜,將依上開規定辦理,並俟通案考量及研議後另案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