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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檢送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

說明: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84812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