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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10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696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