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68410號函辦理。
二、113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請教師將「學校
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
三、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四、幼兒園應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附件4)。
五、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依擇定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相關情境演練請參考「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