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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11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 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 聯絡人:訓育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68410號函辦理。

二、113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請教師將「學校

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

三、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四、幼兒園應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附件4)。

五、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依擇定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相關情境演練請參考「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