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200070號函辦理。
二、貴校學生如有旨揭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本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由貴校循申請程序以密件公文函報教育部體育署(地址: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並請註明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收)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三、旨案審查時間約需1個月,務請預留申請及審核之合理作業時間,以利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審定。另務請提醒申請人,依本計畫之參賽組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及運動種類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
四、本案如有申請人應附繳證明內容相關疑問,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畫專案助理黃彩蓉小姐,電話:07-3121101#2285;其餘申請流程部分問題,請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電話02-877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