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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聯絡簿檢查(七八年級)

  • 聯絡人:訓育組

一、實施時間:每學期一次

二、以班級為單位,由班長將聯絡簿送至學務處,進行抽查作業。

三、抽查事項: 

(一) 家長簽章: 家長應每天核閱,核閱後必須簽章。

(二) 學生平日應詳實記錄各項內容(生活札記)。 

(三) 導師簽章:

        1.應每天核閱,核閱後必須簽章

        2.對家長之意見,請導師適時溝通處理或電話連繫;對特殊意見,請適時向相關同仁反映以便妥善處理。

(四)填寫聯絡簿抽查記錄表(附件一)。

        1.獎懲方式: 配合本校作業獎懲制度,各班寫作優良前 3 名,記嘉獎乙次,怠惰、缺繳同學於3 天內補繳完畢,否則記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