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公告 「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 及申請表各1份

  • 聯絡人:黃筱珺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下稱體育署)113年3月29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30013000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體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申請旨案之方式說明如下:請貴校於113年5月7日(星期二)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件至由本府,並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64039@ylc.edu.tw,信件名稱請備註「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申請表 (單位名稱)」,俾利彙整。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成效資料,體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君小姐(電話:02-27710300轉42)或體育署業務承辦人馮小姐(電話:02-877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