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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

  • 聯絡人:人事主計

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7月5日府人力二字第1110542715號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7月4日公參字第111000882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