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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國疫情嚴峻,請本縣各級學校務必落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

  • 發布單位:體健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二字第111242523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QA、校園應變措施

主旨:因應全國疫情嚴峻,請本縣各級學校務必落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18日公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調整0+7天自主防疫期間,其中外包清潔人員、團膳廚工、工友、警衛等人員,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如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且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於7天自主防疫期間可以到校工作。

二、為讓學校能更即時因應疫情,如有學生快篩陽性,即可啟動相關人員防疫假或暫停實體課程,預先阻斷可能的校園傳播鏈;為掌握時效性,當學校教職員工生為「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個案」時,除進行校安通報(無須傳真)外,請立即填報https://forms.gle/5TKsnZB7HqQBPBuM8

三、重申本縣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進入校園人員體溫量測應於學校入口確實執行,學生部分勿以由家長在家自行量測體溫再填寫聯絡簿回報方式辦理,以確保進入校園學生體溫量測正確性,請務必落實量測體溫及校園環境清消,並加強教室內及師生易碰觸物品之消毒工作,並宣導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等相關防疫措

  (二)持續關心所屬人員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等症狀請勿到校。

  (三)校園僅開放戶外操場,暫停開放室外球場(含運動設施)及室內空間。

  (四)延長暫緩跨縣市之校外教學、畢業旅行及交流活動至111年5月31日止。

四、相關防疫措施,視最新疫情滾動調整。

五、檢附教育部111年5月17日修正版QA(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