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政府115年模範公務人員、績優公務人員核定名單1份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檢送本府115年模範公務人員、績優公務人員核定名單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下稱表揚要 點)及「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獎勵要點」辦理。 

二、獲選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者,依據表揚要點規定,給予公假5日(自獲選名單公布之次日起1年內請畢)。 

三、旨揭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立即函知本府,有關表揚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宜另函通知;另上述人員事蹟刊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縣府公告項下,請各機關學校於115年7月 31日前自行下載並傳閱所屬同仁,期收見賢思齊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