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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0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 送時程表1份。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8月12日總處給字第1100026541號書函辦理(如附件)。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二、規定:「當學年上學期於10月25日前、下學期於4月10日前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說明五並規定相關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