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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627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加給表附則第2點,原定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自115年2月1日生效,修正為自114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