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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修正「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