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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業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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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業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秘書,電話:(02)7736-7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