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5年度本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與 推薦表件各1份,請踴躍推薦人員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0106號函 辦理。
二、本案推薦作業說明如下,餘請詳見旨案實施計畫: (一)組別及對象:分2組報名。 1、行政組:校(園)長、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行政部 分)、軍護人員。 2、教學組: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教學部分)、教師、運 動教練、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推薦名額:每校至多推薦2名;校長得以自薦方式提出, 但不占學校名額。 (三)推薦及送件程序:由貴校(園)提出推薦,請備妥以下 資料,信封上請註明「115年度雲林縣師鐸獎送件」,於 115年3月1日(星期六)至3月31日(星期一)郵寄至「631雲林縣大埤鄉聯豐路99號 聯美國小」,以郵戳為 憑,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概不受理,完成送件後亦不得 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送件資料恕不退還。 1、推薦表正本2份。 2、資料光碟1張:光碟內應含已核章推薦表PDF掃描檔及 績優事蹟佐證資料PDF檔,光碟內可儲存10個佐證資 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不超過25mb,檔名請簡述佐證 資料內容,檔名以20字為限。
三、旨揭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主網「教 育處公告」(https://education.ylc.edu.tw/),請逕行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