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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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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