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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森林火災防災,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

  • 聯絡人:訓育組

主旨:有關森林火災防災,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9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019號開會通知單及115年1月21日召開「115年度乾燥季節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主辦機關與消防機關座談會」辦理。

二、有關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 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不生火好森活、謹慎用火守護森活)已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 (https://reurl.cc/96x78X),請各機關單位協助推廣宣導。

三、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請註明「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字樣,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借予、複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授權使用時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