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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銓敘部修正後「服務機關(構)、學校服務證明書」(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書)及修正對照表,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系統)製發離職與服務證明書之格式及欄位必填情形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各1份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銓敘部修正後「服務機關(構)、學校服務證明書」 (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書)及修正對照表,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系統)製發離職與服務證明書之格式及欄位必填情形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各 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4年12月30日部銓二字第1145912296號函辦理。 

二、查服務證明書最近一次係於民國97年9月23日修正。為簡化 機關製發證明書作業與便利證明書之保存及使用,銓敘部與人事總處合作,於WebHR系統新增得數位化製發服務證明書之功能,透過上開方式製發之證明書電子檔案,當事人得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便利保存及使用;另同時提供各機關得於同仁離職時,視需要選擇於WebHR系統製發整合離職資料及歷年所任工作之證明書功能。準此,爰配合修正服務證明書相關欄位及填寫說明, 俾符實需;又修正後之服務證明書已上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俸給項下。

 三、各機關學校於WebHR系統製發離職及服務證明書時,應先視個案情形,於「報表選項」選單之3個選項中,選擇所欲核 發之證明書。又系統依不同選擇,產製相應格式之證明書及預設必填欄位之細部說明如旨揭一覽表。 

四、前開WebHR系統相關功能將於115年1月16日上線,操作方式 請參考人事總處提供之「離職證明書與服務證明書整合及數位化製發功能操作手冊」(請自行於WebHR系統/業務指 引/線上操作手冊下載);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得使用人事總處「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https://pics. dgpa.gov.tw/PICS),或洽WebHR客服專線:(02)2397- 9108。 

五、檢送修正後簡稱服務證明書及修正對照表以及一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