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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114年12月1日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函轉勞動部114年12月1日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本府114年12月3日府勞動二字第114059045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