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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4年6月4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 條、第5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4年6月4日修 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 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6月4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684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