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一案

  • 聯絡人:人事室

主旨: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 一案,請依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 令(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2號函(如附 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