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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俟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聯絡人:人事主計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1月8日府人退一字第1130501311號函轉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

二、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於112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如附件),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四、有關113年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調整部分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