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1月4日府人力一字第1103115744號函辦理。一、修正本縣機關及公立學校士(生)級醫事人員職務代理人員報酬標準,由約僱三等一級220薪點提升至約僱四等一級250薪點。二、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請審酌財政狀況並依權責自行參考使用。1110104府人力一字第1103115744號.pdf雲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聘僱用人員授權規定一覽表補充說明1110101.pdf雲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聘僱用人員授權規定一覽表補充說明修正對照表.pdf
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1月4日府人力一字第1103115744號函辦理。
一、修正本縣機關及公立學校士(生)級醫事人員職務代理人員報酬標準,由約僱三等一級220薪點提升至約僱四等一級250薪點。
二、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請審酌財政狀況並依權責自行參考使用。
1110104府人力一字第1103115744號.pdf雲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聘僱用人員授權規定一覽表補充說明1110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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