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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國小]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10/2截止

  • 聯絡人:黃詩琴

申請資格為國内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

,且 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 難者。


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 發生時,
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 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准,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 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如欲申請請參考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