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書、原住民相關證明文件
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書、原住民相關證明文件(請用螢光筆註記該生)、獎狀(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