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 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繳交資料1.申請表2.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3.113-2成績單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 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
3.113-2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