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1、推展全民運動、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
2、藉由羽球競技、增進社區相互情誼、強化合作意識。
3、宣導本縣社會福利政策六大項目,建構社區營造兒童、婦女、老 人身心運動健康的環境。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雲林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古坑鄉公所、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古坑鄉羽毛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古坑鄉體育會、古坑國民中小學、東和國中、華南國小
六、比賽日期:111年11月20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雲林縣立古坑國民中小學-國小部體育館(古坑鄉古坑村朝陽路3號)
八、比賽組別:
【1】、國小中年級男子單打 【2】、國小中年級女子單打
【3】、國小高年級男子單打 【4】、國小高年級女子單打
【5】、國中男子單打 【6】、國中女子單打
【7】、樂齡男子雙打 【8】、樂齡女子雙打
【9】、鄉內公開男子雙打 【10】、鄉內公開女子雙打
【11】、鄉內公開男女混合雙打 【12】、社區推廣男子雙打
【13】、社區推廣女子雙打 【14】、社區推廣男女混合雙打
【15】、國小團體組 【16】、國中團體組
【17】、社會團體組
九、報名方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手續:
請填妥報名表(詳附件)一律用網路報名:
請E-mail:jack0936158369@yahoo.com.tw 收到後會mail回覆告知
十、參加資格:
1、【1、2、3、4、5、6】項凡就讀古坑鄉內國民小學符合年級規定者或古坑鄉羽毛球協會會員子女均可報名參加。五、六年級為高年級,三、四年級為中年級,中年級可報高年級,高年級不能低報中年級,女童組可報男童組、男童組不能報女童組。
2、【7、8】項:須年滿60歲(計算到年次,即民國51年次(含)以前),凡設籍於本鄉居民可用社區發展協會名義參加或於古坑鄉機關、學校、經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任職者均可報名參賽。。
3、【9、10、11】項:資格同上,但不計年齡。
4、【12、13、14】限古坑鄉羽毛球協會會員及眷屬或大會邀請方可報名。
5、【15、16】:限古坑鄉內國中小,或由大會邀請之學校隊伍方可參加。
6、【17】:限古坑鄉內公私立機關團體、人民團體、或由古坑羽毛球協會邀請方
可報名參加。
7、報名資格不符者,取消其參賽權。
8、報名時請備妥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影印,(如身份証或價駕照等)。
9、每人最多可同時參加2項(即個人單打或雙打擇一,再加團體組),但如重複
跨組報名遇到賽程重疊,不得要求延後其中一組賽程。
十一、技術會議、抽籤:
訂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晚上八點三十分在古坑國小體育館舉行。參賽單位請派人參加會議及抽籤,如不克出席將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用球(由承辦單位統一購置供應)
十四、競賽辦法:
1、【1、2、3、4、5、6】項:一律採用單淘汰制。採新制一局21分(20平不加分,11分雙方球員換邊)。
2、【7、8、9、10、11、12、13、14】項:雙打部分;視比賽隊數多寡於抽籤時決定採用雙敗淘汰制或混合制。採新制一局21分(20平不加分,11分雙方球員換邊)。
3、【15、16】項:國小團體組、國中團體組:採3點制,按單、雙、單打依序比賽,球員不得兼點,先勝2點為勝隊,每點採新制一局21分(20平不加分,11分雙方球員換邊)。
5、【17】項:社會團體組 : 採3點制,按男雙、男女混雙、長青組雙打依序比
賽,3點皆打(聯誼為主),每點採新制一局21分(20平不加分,
11分雙方球員換邊)。
長青組:每位組員須50歲(民國61年次前(含))
十五、獎勵:
1、各組報名不足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2、各組參賽隊數,3隊取一名,4隊取二名,5~7隊取三名,8隊以上取四名。
3、【1】~【6】項優勝者:頒發獎牌及獎品;活動結束後再補發獎狀。
4、【7】~【14】項優勝者:頒發獎牌及獎品。
5、【15、16、17】項優勝者:頒發獎盃及獎品。
十六、趣味體驗活動:羽球發球
參加資格:僅提供兒童、婦女、樂齡老人等初學者的體驗活動。
參加辦法:現場報名,提供優美的記念品。
十七、申訴:
1、如比賽規則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為最後判決。
2、資格之申訴每場比賽開始前提出要求,賽後不予受理。
3、資格不符,取消參賽權及優勝權。
十八、參加注意事項:
1、比賽球員須穿著適當運動服裝參賽,自備球具,並適時提前到場等候,經廣
播後逾時五分鐘未出場者即以棄權論。
2、比賽當日請運動員攜帶身份證明,以備查驗(如身份證或駕照等)
十九、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領隊會議議決或由大會裁判長於比賽現場宣布規定之。
二十、現場展示本縣相關社會福利政策宣導訊息,敬請參閱。
二十一、本次活動,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運動傷害、意外傷害賠償之責任,保險公司
不承保比賽中運動人員之任何運動傷害保險。請運動員自行注意運動之安全。
二十二、比賽當日投保公共意外險。
二十三、預期效益:提昇羽球運動風氣,增進鄉民身心健康強化相互情誼,及合
作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