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1月14日府教社二字第1110501998號函辦理。
公告本校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單,請教師們於111年2月18日(週五)前洽詢人事室,符合資格者請於111年2月21日(星期一)前,檢附有關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及A4影本各1份,逕送人事室申辦資深優良教師事宜。
一、111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年資計算至111年7月31日止,其起迄時間如下:
(一)服務年資屆滿10年:101年8月3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服務年資屆滿20年:91年8月3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年資屆滿30年:81年8月3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四)服務年資屆滿40年:71年8月3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申請條件:以「專任」、「合格教師」、「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為原則。
二、教師辦理留職停薪,經奉准復職後,於申請辦理資深優教師獎勵時,留職期間之年資不計,留職前後之年資,可視同連續。
三、查教育部93年8月12日台人(二)字第0930088594號令係規定,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於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時,其併計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年資之要件,係依規定敘薪有案,並以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以月銜接即可,不必日銜接),代理當時取得合格教師資格年資得併計辦理。
四、古坑國中小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單:(人事服務網WEBHR系統初步資格篩選)
◆服務屆滿獎勵年屆10年教師: 張○晴。
◆服務屆滿獎勵年屆20年教師: 林○清(國中部)、林○琴(國小部)、陳○文(國小部)。
◆服務屆滿獎勵年屆30年教師: 吳○齡(國中部)、陳○寅(國小部)。
請上述教師於111年2月21日(星期一)前檢附下列有關證件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1)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2)資深優良教師簡介(3)資深優良(退休)教師相片(電子檔即可),以上資料請交紙本及電子檔逕送人事室(jamie3656@yahoo.com.tw)申辦資深優良教師事宜。
五、若有遺漏者,請於110年2月18日(週五)前備妥應備文件,親至人事室提出申請或更正。
*相關規定請參閱:教育部「各級資深優良教師奬勵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