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一)設籍或就讀學校位於本縣內之公立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二)學生家境清寒,或非清寒但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均可提出申請。已列冊低收入戶或已接受補助、就補校、建教合作班、私立國中小學校之學生,歉難受理。(三)符合前項其中之一規定,且兩年內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亦未有消過之紀錄者,得申請家庭清寒獎助學金。 國小學生─每名每學期 3,000元整; 國中學生─每名每學期 4,000元整;
申請資格:
(一)設籍或就讀學校位於本縣內之公立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學生家境清寒,或非清寒但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均可提出申請。已列冊低收入戶或已接受補助、就補校、建教合作班、私立國中小學校之學生,歉難受理。
(三)符合前項其中之一規定,且兩年內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亦未有消過之紀錄者,得申請家庭清寒獎助學金。
國小學生─每名每學期 3,000元整;
國中學生─每名每學期 4,000元整;